督导员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18-03-22 来源:湖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阅读次数:
督导员工作职责
一、热爱社情民意调查工作,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督导职责,为人诚信、行事自律。
二、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督导,服从中心统一安排,并协助管理人员维持调查访问秩序。
三、明确调查目的,了解调查内容,提高督导技巧,熟练掌握电脑终端、云桌面等调查设备的操作使用。
四、必须监督、纠正访问员的不规范访问行为,并认真做好访问质量记录,同时做好访问员签到、排班、培训辅导等工作。
五、督导行为必须坚持科学、严谨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不得弄虚作假、不得消极怠工。
六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规范着装,不得将手机、PAD等通讯设备带入督导现场,不得从事与调查督导无关的活动。
七、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,签订保密协议,遵守服务承诺,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、泄漏与调查访问有关的内容,如有违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八、爱护调查相关设备,不得在办公设施上随意涂画,自觉保持环境卫生,进出大楼不得大声喧哗。
九、每次调查结束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当班次督导情况小结。
十、必须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,维护好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及12340品牌的公众形象。
湖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